信貸借貸審核責任保險最符合網貸監管細則方向

12月28日下午,為規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促進網絡借貸行業健康發展,更好滿足小微企業和個人投融資需求,銀監會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部門研究起草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借錢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辦法》遵循7月份央行聯合十部委發布的《指導意見》的核心精神,再次強調了網絡借貸平台作為信息中介的職能定位,界定了網貸內涵。同時,以負面清單形式劃定了業務邊界,明確提出不得吸收公眾存款、不得歸集資金設立資金池、不得自身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借款擔保、不得發售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托產品等十二項禁止行為。此外,《辦法》對還業務管理和風險控制提出了具體要求,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客戶資金的存款方,防止平台挪用客戶資金,嚴守風險底線。

對此,財路通CEO王崇羽對記者表示,《辦法》出台後,首先會推動網貸行業借貸業務模式的合規化,一些涉及資金池的平台將被驅逐出局。監管對平台並未設置准入門檻,而是採用備案制管理,並且採取負面清單制的監管方式,也體現了管理層對網貸行業事中事後監管、底線監管的思路,對於行業創新還是保留了一定的空間。

據記者了解,本月22日,中國人壽財險牽手財路通,經過一年多的調研和籌備,創新性的推出了國內網貸首個職業責任險——《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服務平台標准化信貸審核責任保險》。該險種為網貸平台在從事標准化信貸審核服務時因疏忽或過失而需承擔的損害賠償提供保障,其核心是對平台的“信息中介”職能進行保障,直指網貸平台運營和風控的關鍵環節,有效把控了平台在運營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引發借貸投資人財產損失的風險。

《辦法》公布之前,財路通CEO王崇羽曾表示,我們與中國人壽財險在保險保障領域一直在探索新的合作方式,力求突破現有的保險體系,真正從平台的角度切入,創新保險產品。現在不難看出,中國人壽推出的信貸審核責任險,正是符合《辦法》的核心精神,把關注重點放在了借錢網貸平台作為信息中介、在為投資人提供信息審核服務的環節上。

“監管細則明確了,我們布局也在加快調整。”財路通聯合創始人司天石表示,在接下來的戰略布局上,將對現有平台業務進行拆分,針對關鍵借錢業務環節,融合不同層面的優勢,建設更為專業的理財平台、資產平台和征信平台,使得公司更符合信息中介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