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大哥訂玉器 借錢不返

桃園縣八德市中華路賣玉器的店家,日前有名男子前來訂購百萬元商品,還自稱是「天道盟太陽會長吳桐潭」,卻開口借2000元計程車錢,店家不好拒絕,沒想到反而被騙,男子一去無蹤影。

冒太陽會長吳桐潭詐財

警方表示,天道盟太陽會長吳桐潭目前因案仍在獄中服刑,應與到店家詐欺的男子無關,這名男子身材微胖、留著平頭短髮、滿口檳榔,呼籲店家別再受騙。

警︰本尊仍在獄中服刑

全案由桃園縣八德警分局高明派出所受理,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懷疑男子利用相同手法詐騙的被害對象可能不止一人,因為在網路上甚至已有網友呼籲大家小心的警語。

叫店家上網查是否大咖

警方指出,6月中旬某天下午,這名男子走進中華路玉器專賣店,訂購多項玉器商品。店家說,男子自稱吳桐潭,還寫了紙條,留下電話向商家「掛保證」。

男子眼見店家遲疑,竟大言不慚地說︰「你如果不相信,可以上網查查看我是不是大咖。」過程中還刻意接了通電話,講話時特別大聲要小弟送100萬元過來。不過店家事後回想,當時電話好像根本沒響起過。

開口借錢坐計程車

取信店家有生意可做後,男子反而開口向店家借2000元坐計程車取錢,理由竟是「我平常很少帶零錢出門」。店家不好拒絕於是就借錢給他,但左等右等,過了多天不見男子返回取貨,才驚覺上當。

綠營參選人靠借錢撐檯

五都選舉陸續加溫,藍綠都喊窮。民進黨中央這次僅編列5000萬元補助參選人,經費相當有限,在各地辦公室開始運作後,目前各參選人多數處於自掏腰包狀況,甚至還出現借錢窘境,參選人只能期待未來透過小額募款慢慢籌措。

據聯合晚報報道,代表民進黨角逐新北市的黨主席蔡英文,在投入選舉時,尚未考慮到經費問題,甚至有一次曾天真地對友人說,「既然大家都期待我出來參選,到時候應該就有人會捐錢吧」!

儘管民進黨「直轄市長」參選人均設立選舉專戶,但多數處於尚未正式運作的狀態,民進黨新北市總協調人洪耀福指出,蔡英文目前只能自己出錢租辦公室,競選成員幾乎都由中央黨部主管兼任,或「拗」「立委」派人來幫忙,並借調地方黨部的人,暫時沒有人事支出。

台北市參選人蘇貞昌有自己的班底,加上黨中央目前未派人進駐輔選,競選辦公室發言人王閔生說,目前辦公室和20多位的輔選人員,只靠蘇貞昌一人自掏腰包。

台中市長參選人蘇嘉全方面,則靠「借錢」苦撐,支應一切開支,所幸競選辦公室由支持者免費提供,至少免了一筆大開銷。

高雄市長陳菊競選辦公室主任洪智坤說,從黨內初選迄今,該辦公室僅維持五位專職人員運作,有多少資源就做多少準備,他語帶譏諷表示,陳菊無法像競爭對手黃昭順在市議員那邊寄養人員,況且選舉是靠平常市政政績累績,不是在選前大做廣告。

民進黨台南市長參選人賴清德表示,從初選以來,他只能自掏腰包投入選舉,未來將靠小額捐款的幫忙。賴清德並質疑國民進黨財大氣粗,準備變賣黨產將錢、人投入地方,且地方盛傳,這次的操作將從村里長、市議員到市長由下而上,有別以往由上而下的模式。

民進黨發言人蔡其昌說,國民黨產之多,政黨之富裕,要喊沒錢、沒人幫忙選舉,大家用「腳頭夫(膝蓋)」想就知道答案。

借錢是否有能力償還

日前,就如何看待內地部分地方政府大肆舉債搞建設,政府向銀行借錢是否有能力償還等問題,本報記者專訪了合肥市長吳存榮。他對記者表示:「合肥財政有能力還貸,不賣地,照樣不差錢,合肥每年還本付息資金遠遠小於財政預算內資金。」

吳存榮頗為幽默地說,「我們合肥很榮幸,去年上了一期《南方周末》被曝了光」。那是一篇針對投融資的質疑性報道,提出對負債經營的擔憂。在談地方政府融資風險的問題時,吳存榮說,「投融資平台,前段時間炒得很熱,投融資平台問題是千差萬別的。由於去年金融危機的大背景,媒體的這種擔心也是有道理的,因為貨幣投放過多會引起通脹,引發惡性循環,不利於產業結構調整」。對於這個顯得晦澀的經濟學問題,吳存榮解釋:「商業銀行的錢不是財政的錢,不是書記批了、市長批了就能拿到錢。」

吳存榮說,「在投融資平台的風險控制上,合肥從2006年就進行了投融資體制改革,一個口子進,再從一個口子出。地方政府明白自己欠多少錢。現在很多地方政府不明白自己欠多少錢,學校自己融資建學校、醫院借貸款建醫院,政府并不知道下面欠多少錢,可最后全都落到政府頭上,這在合肥是不行的。所有學校沒拿過一分錢借貸款,所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貸款),是在一個口子進來的,一個口子出來。」吳存榮說,實踐表明,越透明越沒有風險,所謂的風險往往是在不透明的情况下產生的。合肥市每年還本付息資金遠遠小於我們的財政預算內資金。這意味著即使合肥市沒有土地出讓金的收益,我們的財政依然有能力還款。吳存榮直言,控制投融資借錢的風險關鍵還在於管理。只要有嚴格的制度、細緻的管理,就可以有效做到提前預警、提前防範,大大降低「負債經營」風險。對於此前「合肥樣本」的報道,吳存榮說,「不能怪媒體,不是媒體說得對不對,這是一個很复雜的問題,涉及房地產,國家分配制度,稅收制度。說起來,是一篇很大的文章」。

女友借錢賴帳 關鍵筆記成鐵證

情侶間借貸,如果僅有口頭約定,分手後要得回來嗎?戴姓男子借錢給陳姓女友後,私自影印她筆記本寫的「欠小戴150萬」,分手後,以此要求陳女還錢,高等法院採信這「關鍵筆記」是借貸證據,判陳女必須償還150萬借款

男偷印筆記防賴帳

家住台北縣板橋市的戴某說,93年9月起,陳女陸續以家有急用,無錢繳車貸、信用卡款等理由,前後向他借240萬元應急,當時不曾立借據,但眼看陳女開銷很大、愈借愈多,便開口要她還150萬元,還私下影印她筆記本的相關文字,他後來多次問何時還錢,兩人激烈口角而分手,陳女堅決否認借錢,他才提告。

庭訊時,陳女說:「我們交往時,他自願出錢替我繳貸款,期間只有一次向他借12萬,但經還錢了。」戴某出示匯款單說,每一筆給陳女匯款都有銀行紀錄;他還當庭提出陳女親筆寫下欠他錢的筆記影本,質疑陳女說謊。

高院合議庭認為,從戴某提出的存款單明細表、匯款單,可證明確有匯款逾150萬給陳女,但尚無法證明2人有借貸關係,不過,戴某提出的筆記影本中,記載「2005年目標,還小戴150萬元」、「欠小戴20萬(家裡)、50萬(卡費)、60至70萬(裝潢)…」,經訊問,陳女承認是她筆跡,因此認定戴某有借她150萬,判陳女敗訴。

法界認為,民事訴訟案件中,不乏分手情侶訴請對方償還借款案。欲證明雙方有借貸關係,民事訴訟法第277條規定,借錢的男或女方應負舉證責任。

法界指出,最常見的方式是書寫借據,記載借貸數額、借貸期間、利息計算方式、債務人簽章,以及借款已交付債務人親收點訖等,否則司法實務上,僅憑匯款或交付支票的事實,在各說各話情況下,難以證明借款事實,可能敗訴。

此案中,戴某除匯款單等事證,因掌握陳女自承有欠錢的關鍵筆記影本,就是有力的借款證據;另外,如果有現場錄音、在場人證等證據,都有助於獲得勝訴的機會。